第167章 议会之论(二)(2/2)
没了皇帝赐予的爵位,自然是无需缴纳酎金,不过就得按照普通大明百姓缴纳各种税赋,一代代人下来,各种遗产税就能将这些富庶的宗室,变成与普通士绅一般,若是坐吃等死,只怕到时连士绅都混不上。
这些宗室议员,所占之席位,并不会太多,不能决定该提案通过与否,不过是在左右为难之际,他们可以评估这些提案是否有利于宗室而已。
而各省之议员,洪治帝会在各地设立各种的议事厅,村镇一级的,由当地的各村的男丁投票进行选举代表他们村的村议员,前往县城参与县议员选举。
以此类推,县级议员前往省城参与选举出代表该省的省议员,前往京师右议会,每个省有三个议员名额。
这些议员,每三年一次选举,若是他们投了什么不利于农民的提案,下一届就别想这些村民在选举他们出来当他们的代表。
同时村镇一级的议员,还有负责向村民们宣讲新政策的义务,议员每月还能从县财政处支取一定的月饷。
组建起村镇一级的议事厅后,以后议会通过的提案,各省可以根据该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微改,不过需要各县级的议员超过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施行。
有了议会制后,当地的官员就只能按照现有的法案,在一定的框架内进行施政,不再任由这些官员胡作非为。
洪治帝之所以要搞这个议会,除了为后世考虑,还因为西南一些府县,随意的买卖土地,透支当地的发展,已为自己的政绩。
施行议会制后,当地官府再想随意的买卖官府土地,就得通过该地的议事厅议员半数以上投票,才能施行。
虽然会有权财交易在内,但不能因为有隐患,就不去做。
要带着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洪治帝相信未来大明会慢慢的发展起来,各地的百姓,只要税务厂还能够正常的运作,百姓生活水平上去了,文化跟进,那么议员们想要随意的糊弄百姓,就不太可能。
毕竟他们是真的能将你给投票投下来的‘选民’,这些‘选民’,洪治帝给了他们投票的权利,能选你上去当这个议员,就能将你给投票选下来。
敢仪仗着议员的身份,在乡里横行,‘选民’们可不答应。
就好像户部要将原本十一的田税,改成十二甚至是十三这种严重危害到农户的利益的提案,左议会通过,这些被农户选出来的议员要是敢通过,保准‘选民’们立刻就投票将他给选下来。
大明在洪治帝的调教下,开始按照洪治帝想要的方式,平稳的运行着,改变大明朝官员一手反掌定乾坤的局面,对于以后大明的发展,是很重要的。
目前的官员权利,确实是有些太过太大了,权利过大,就会导致很多的贪腐,这一点,洪治帝明白,高拱这个内阁首辅也明白。
都察院御史虽然各处巡视,但还是屡禁不止,限制官员在一定的框架内施政,是很有必要的。
议会不能解决一切,但起码底层的百姓,还是有了发声的渠道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