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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悍匪白宝山-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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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宝山被加判了10年的刑期之后,前5年是在原来的监狱服刑,后5年是要去大西北服刑的。

所以在1991年的时候,白宝山就被送去了新疆石河子市新安监狱。

新疆当时跟内地不同,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遗留问题。

当地的民间,散落了很多的枪支弹药,像退伍军人,基层民兵,猎户,甚至普通的农牧民手里,都可能有枪支子弹。

所以在新疆搞子弹,不是一件难事。

而当时白宝山就有机会从当地的牧民手里购买子弹。所以他收集了不少。

大家可能会有点不明白,他一个坐牢的人,怎么能向牧民购买子弹呢?

这是因为,当时新疆的监狱,由于地理环境和劳改条件的限制,犯人被分成了两类。

一类叫“收监犯”,大家应该一看这名字就知道,这是呆在监狱里不能自由外出的那种。

这类犯人每天是要起来进行早点名的。

他们吃过早饭之后,在武警的看押下,到指定地点开始从事农业劳动。

他们活动的地方,四周都要插上小旗子,再把这些旗子连起来,这个连线就是警戒线。

所有的犯人都不能越过这个警戒线。

中午的时候,会有另外的犯人给他们送午饭。

到了晚上工作结束,武警再押着他们回监所。

回去之后是要进行晚点名的,每个被点到名的犯人,需要大喊一声“到”然后蹲下。

点名没有问题之后,再去吃晚饭,最后回监房睡觉。

所以这一类犯人的行动是非常受限制的,几乎没有一点点自由。

那么白宝山肯定不可能是这一种,不然他不可能有机会购买子弹。

他是另一类犯人,称为“零星犯”。

“零星犯”是什么意思呢?

当时在新疆的监狱,除了大多数的犯人被安排从事集体劳作外,还有一些零散的工作。

比如监狱里的菜地,需要有人去打理,还需要有人去养猪,放牛,放羊,于是就产生了“零星犯”这个类别。

这类犯人的自由度要比收监犯大的多,工作也相对轻松一些。

而且这”零星犯“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晚上需要回去收监的,还有一种是不需要回去的,叫做”外宿犯。”

白宝山就属于“零星犯”中的“外宿犯”,他就是乘着晚上住在外面的机会,想办法从当地的老乡手里搜集子弹。

不过这“零星犯”也不是随便谁都可以去当的,这还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一般是在刑期超过半数且表现较好的犯人中挑选,而且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当时白宝山所在的新安监狱需要的保证金是一万元。

他们主要是用这笔钱买牛,然后就由这个缴款人自己去放牧,奶牛产出的奶会出售给附近农垦团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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