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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海南追悔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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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育种的地方乃是海南的乐东县。全市所有公社皆分布于此,我们淮上县的队伍在九所公社,而河口公社则在大山脚大队。

我们一行二十八人被分为两个组,一组安置在山脚大队三队,我与宫主任便在这一组,具体出工事宜由桂宝生副书记负责。

另一组则由方知堂副书记负责,他们在二队。这里的二队与三队居住距离仅一墙之隔,农田亦是田头相接。因我们制种单位占用这两个队的耕地进行制种,在这段时间里,客观上使这两个生产队融为一体。

此地之人的生活方式与家乡大不相同,他们并非如家乡人那般按村落群居,而是居住与工作单位相互混杂,仿若城里人一般。

比如三队中间竟有五队的社员,五队之中又有一队、二队的社员,相互交叉聚居在一个山凹子里,这便是“山脚大队”名字的由来。

初至此处,这里的一切让我既感新奇又觉不适应。我努力尝试去适应这陌生的环境,学着照顾自己,也更加珍惜身边的朋友与熟人。

我深知,在这陌生之地,唯有依靠他们,我方能熬过这段艰难时光。

我们这群初来乍到之人,个个显得有些拘谨。县里带队的是施天锡和唐河,他们皆是县农委的工作人员。

首日开会,除了按行政会议惯例讲些大道理与套话之外,施天锡作为淮上县海南育种临时党支部书记,还提出了四点基本生活规范。

其一,所有育种队员在海南期间必须三人以上才能进行劳作活动,任何人不得独自行动。这仿佛一条无形的绳索,紧紧束缚着大家的行动自由,然而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量。

其二,所有育种人员不许和当地人私结友好,更不能单独和当地女性攀谈接触。这规定似一道屏障,将我们与当地人隔离开来。

其三,任何人不得借拿当地群众的物品,也不能和当地群众发生争吵纠纷等。倘若发生类似情况,由组织出面协调处理,不许任何人交换索要当地人钱物,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先处理育种队员,并且后果自负;若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将加重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这如同一个紧箍咒,时刻提醒着大家要遵守纪律。

其四,必须遵守当地风俗习惯,对当地女性禁忌的言辞、行为,所有育种人员在育种期间都要无条件遵守。要是违禁,后果自负,甚至可能被遣送回家。这规定恰似沉甸甸的巨石,压在每个人的心头。

会后回到驻地,宫主任除了重申大会要求,还苦口婆心地教育大家:“我们如今初来乍到,到了‘三生’之地,一是人生地不熟,二是环境陌生,三是情况不明。

施书记讲的四条基本规范要求,大家务必牢记于心,保证在海南期间不出任何事故,实现育种育人双丰收。”接着还要求大家一一表态。

被他这么一说,我们仿佛置身于夷蛮之地,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起来。有几个文化程度低的人表态时声音颤抖,还赌咒发誓,弄得宫主任哭笑不得。我当时心想,或许是出于人员众多和安全需要,才把情况说得如此严重,也许实际并非那般。

当然,该说的还是要说,心里有数就行,后来发现大多数人和我想法一致。

这里是热带气候,十二月的气候与家乡六月相差无几,中午最高温度能达到三十七八度,户外劳作极为辛苦。

不过昼夜温差大,白天和夜晚温度相差十几度,故而有“早穿棉袄中穿纱,晚抱火炉吃西瓜”的说法,实际也并不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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