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黑车贩子(求月票)(2/2)
吴永成皱着眉摇了摇头。
周奕若有所思,但一时间也没个头绪。
很快,乔家丽就回来了,说黑车贩子确认视频截图里的就是买车那胖子。
同时,周奕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之前娜娜在棋牌室里自称自己是海城人,是来投奔亲戚的。周奕提议联系海城那边的警方,把娜娜的照片发过去请求协查。
周奕说:“她肯定不可能是海城人,但人在说谎的时候,是本能的会用自己熟悉的事情来让谎言看起来更加真实的,这会给说谎者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
吴永成立刻找到海城市局的电话,亲自给那边打电话请求协查。
到底是沿海大城市,经济发达,说他们正在建立关于犯罪人员资料的计算机数据库,虽然还只是初步建立,但已经有一些记录资料了,可以帮忙看看。
吴永成也没客气,把另外两个人的照片也传真了过去。
就在传真发过去后大概半个多小时,海城那边就有消息了。
没找到视频截图里的两个男性,但是照片里的女性找到了一个高度匹配的人员资料。
随后传真就到了,蒋彪一看资料上留档的照片就说道:“没错,就是这女人。”
资料上,这个女人不叫娜娜,而是叫胡莹,七六年出生,今年二十一岁,户籍地址是西南某个偏远的山区。
一年半前,在海城警方的一次大规模扫黄行动中被抓,因卖淫行为被处以十日拘留。
三个月后,海城警方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被一个女人打伤。民警赶到后,发现一个脑袋流血的中年男子正拉着一个穿着暴露的年轻女人争执不下。
男子称自己莫名被这女人拿酒瓶砸破头,但这种事在警方眼里可是一看就知道的事。当即把两人带回去分别审问,很快就确定了事件性质,年轻女人是某酒吧的坐台小姐,跟这个男人谈妥嫖资后出去进行了卖淫嫖娼行为。
但男子对女人的服务不满意,只给了一半钱,于是两人产生了争吵,男人动手打了女人一个耳光,女人直接拿起酒瓶就砸破了对方的脑袋。
男人立刻就报了警,希望警察能为自己主持公道。
而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警察很公道的将两人均处以行政拘留。
这个年轻女人就是胡莹,这次被处十五日行政拘留。
但在此之后,就再没有这个胡莹的相关信息了。
看完资料,吴永成问周奕想法。
周奕说:“渡城的案子是三年前发生的,绥远的案子大概是十个月前发生的。而胡莹在海城卖淫两次被抓,在这两起案子中间。也就是说,胡莹在去年一月份被海城警方二次拘留之后,才因为什么原因加入了这个犯罪团伙。”
“那么这个胡莹的犯罪经验其实是有限的,后续在审讯上,可以重点从这个胡莹身上进行突破。”
“没错,不过前提是尽快抓到这帮人。”吴永成看看墙上的钟表,再看看窗外的夜色。“已经三点多了,最多再有两个小时天就要亮了,不好办啊。”
周奕很清楚吴永成的担忧,虽说晚上搜捕这个犯罪团伙的踪迹难度非常大,但同样的,黑夜也是警方搜捕的掩护。
一旦天亮,即便是穿着便衣,对于这种罪行累累的凶徒而言,他们的警觉性也是很高的,便衣很容易暴露或者引起怀疑,从而对人质的安全产生不利。
所以吴永成很希望事情能在天亮之前彻底解决。
突然,桌上的无线电发生滋滋的电流声,然后一个声音响起:“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我是岐山路派出所的苗程,我们在开平区金启路附近的一栋废弃厂房后面发现了一辆白色面包车,车牌号码是宏a34u73,请指示,请指示。”
无线电里的一句话,让会议室里的所有人都精神一振。
吴永成立刻抓起无线电回应道:“这里是市局指挥中心,我是吴永成。苗程同志,请进一步确认你们的位置。”
“吴支队,这栋废弃厂房在金启路和黄铜路路口以北大约一百五十米的西侧,是一栋大概四层左右的建筑物,那辆白色面包车就在大楼的北面,我们是巡逻过程中发现的。”
“是否有接触过这辆面包车”吴永成连忙问。
无线电里苗程回答道:“我靠近确认过车牌号,但是没有和这辆车产生近距离接触。”
“好,请你们盯紧这辆车,我们现在马上过来。记住,不要贸然行动,你们的任务只是盯住这辆车的动向,如果有任何情况务必随时报告。”
吴永成最后说道:“不要打草惊蛇,同时保证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