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陈墨瞳 我不希望你孤独(1/2)
混血种所赋予的强悍视力让林牧甚至能看见那罐冰啤酒杯壁上正在滴落的水珠。
“师姐?”
林牧有些惊诧为什么会在这里看到诺诺。
按照原著的剧情诺诺这个时候应该在山顶开着布加迪威龙和路明非一起看烟花才对。
但是现在诺诺的吸引力全都被他吸引走了。
以至于路明非现在和诺诺完全没有了任何交集,自然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现在的诺诺其实很普通也很可怜。
她只不过是一个在自己的生日,但是没有一个人记得跟她生日快乐。
然后送她一个生日礼物的可怜女孩而已。
哪怕礼物只是一个用餐巾叠成的千纸鹤呢?
既然看到了诺诺,林牧就秉承着再尴尬也不能假装看不到的理念。
只好硬着头皮上前跟诺诺打了个招呼。
刚一走近,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便扑鼻而来。
她已经喝了很多酒了。
“嗯?林牧?你怎么会也在这里?”
她慌忙地想要逃开。
诺诺醉酒之后反倒真像个女孩了。
酡红在她精致的脸上晕开,原本灼灼如电的眼神变得迷离而娇媚。
她这时候不像什么红发巫女,江湖好汉了。
她现在就是一个很孤独,很孤独,很孤独的女孩儿。
一个在自己的生日上被所有人冷落的女孩。
她的男朋友恺撒正带着学生会的精英驻守在安泊馆以便防备不速之客的偷袭。
而她有好感的学弟也在刚才的舞会上被另一个女孩当着面抢走。
哪怕到了外敌入侵,舞会被迫终止。
林牧也没有明说任何关于她们之间选择的话语,而是消失离去。
在这个骄傲的女孩看来,没有明确对她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拒绝。
陈墨瞳从小到大都被两个词所包围。
一个叫优秀,一个叫孤独。
恺撒和她在一起是因为他只喜欢旗鼓相当的人,无论是对手还是女友。
而a级之中,诺诺恰好是那个他看得上的人。
所以他才喜欢诺诺。
而诺诺又何尝不是这样?
追她的人里面,恺撒排第一,那就和他在一起咯。
而她也觉得自己配的上恺撒的喜欢。
可这并不叫作两情相悦。
你会喜欢一个长得帅长得高还有钱有气势有能力的家伙。
但如果问你为什么喜欢他。
你大致不会回答说因为他长得帅长得高还有钱有气势有能力。
喜欢是种感觉,要是说的出来为什么,就不是喜欢了。
正如她对林牧的感情。
从最初开始林牧似乎就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力。
直到后来的一次次事件中林牧展现出了各种各样的魅力和与众不同的东西来。
最后则是零的出现,让诺诺彻底坐不住了。
她从小都将最好的东西拿到手里。
最好的房子,最好的车,最好的教育。
甚至最好的男友。
一切对她来说都理所当然是最好的。
但林牧不属于她,即便林牧是最好的。
这个女孩第一次感受到孤独和挫败两种情绪混合在一起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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