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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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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的女尸也迅速腐烂了。

我几乎是慢慢挪着步子下了山。随后在山涧发现了大量警察。不过他们都没死。只是昏睡过去了。

这是文克对我撒的唯一一个谎。我到现在依然认为,文克的灵魂就在控尸虫里面。文克的尸体被抬回了他父亲那里。很快,他杀死多名学生的事也暴光了。因为文克自己把照片在当天就寄给了警察。文克的父亲没有太多的悲伤之感。

不过以后再也没人看见过他。有人传说他疯了,也有人说他自杀,也有的说他又娶了另外个妻子。

总之,文克就这样没了。像每天死的大多数人一样。这种意义来说,人的死和其他动物的死没有太多的分别。或许,陌生人的生死还不如自己养的一只老鼠或者猫狗的健康更重要。

不过,我会一只记着他。因为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我明白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活下去。

所以文克是我唯一的朋友,以前是,以后也是。”黎正说完了。然后闭上眼睛把鼻子以下的部位全部放入水中。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庞也没有太多的变化。

“现在,我们算是合作关系吧?”纪颜开口问到。黎正没有回答,或许他嗯了一声,只是水声太大我没有听见吧。

“对了,那本书呢?”我问黎正。他从水中浮起来,甩了甩水。

“不见了,这件事一直困恼着我,唯独这本书不见了。我去过文克所有可能放书的地方,但一无所获。我不知道文克是用什么办法打开了最后一页,当然也不知道上面除了记载如何培养控尸虫外还记载了什么。反正那书就这样神秘的消失了。”

真是本奇怪的书。

头顶的镜妖吱吱的叫了起来,就如同表演高台跳水一样。扑通一下跳进水里,飞溅了我一脸的水花。然后我看着小家伙在我面前得意的表演着各种游泳动作。

“它从哪里看来这些的。”我奇怪地问。

“镜妖通过你的眼睛可以观察外面的事物,你看见什么它自然也学到了什么。”纪颜解释道“像这类妖怪可以随时使自己实体化,当然,只要它愿意,其实你触摸不到它的。”镜妖仿佛听到了,正对着我面,伸出只有三个爪子的短胖前爪,对着我做了个比出中指的动作。长长的半透明的耳朵得意的晃动着。

我发誓一定要回去好好修理它。

“镜妖是光系的,所以它很害怕寒冷,温度一低,它自然躲藏了起来。人体的温度当然要适合得多。”纪颜拍了拍镜妖光秃秃的脑袋。

黎正看着我们,我隐约看见他的嘴角扬了扬,是笑么,或许我看眼花了。(尸奴完)

第四十五夜不穿鞋

黎正暂时住在纪颜家里。而我继续着我时而紧张时而悠闲的工作。只是今天我接待了个非常奇怪的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能完全是。她几乎是强行进了我的家。今天正在家中午休。门被拍的很急促。一开门,一个年轻女孩忽然窜了进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又把门关上了。

我低头一看,女孩没有穿鞋,赤着脚,一溜小跑坐到沙发上,把腿盘了起来。

年轻女孩子在陌生人房间里是很少这种坐姿的。

“请问您是公安局的便衣么?”我小心地问她,电视经常看见这类情景,女孩子摇摇脑袋,胸膛一起一伏,似乎刚刚跑过来的,还来不及喘气说话。我始终看着她的脚,倒不是说我有特殊的嗜好,只是觉得现在外面的天气还没达到要可以光着脚丫子撒欢乱跑的程度。她的脸被风卷的通红,身材很瘦小,即便身上裹着件件厚厚的毛绒衣服也觉得可以把她轻松的举过头顶。

“那您是特工吧?”我再次问她,这回女孩已经可以说话了。

“您别瞎猜了。”女孩双脚互相搓着,脚趾使劲卷曲起来,就像刚从冰箱拿出来的鸡爪子一样,看得出很冷。“我是您的读者,只是遇见些怪事,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抱着试试的心态直接来找您,电话怕说不清楚。”我倒是没见过这么直接的。

我端了杯热牛奶给她,女孩像得到母乳的婴儿,贪婪的一口气喝光了。

“先给您道个歉,但我非常害怕,看了您的文章,我想知道您的朋友能否帮助我。”她指的是纪颜吧。

我示意她别急,慢慢的把事情说清楚。喝过牛奶后,女孩的脸色好多了,恢复了红润,虽然不及李多和落蕾漂亮,但却有种很难得的清纯和透明。大大的眼睛始终盯着交叉放在膝盖的双手。我看着她裸露的双脚很不舒服,我讨厌不和谐。

想拿双棉鞋给她,但她很快拒绝了。我发现似乎她对鞋子有种厌恶,那只好给了她一条毛毯,把自己双脚抱起来,要不然,这样冻着绝对会生病的。

“我是名在读的大学生,今年开始决定复习考研,怕在寝室里吵,就在学校外面租了个房间。就在学校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的第五层。一室一厅。可是,自从我上个月搬进去后我总觉得不舒服。”

“哦?能具体说清楚么?”我好奇地问她,女孩傻傻地使劲点头。

“那个房间进去的时候居然家具齐全。我是在网上的租房广告上看到的。由于和学校近而且很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房价稍微便宜了些,但那房东非常开心的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现在想想,这人还真是坏心眼,他肯定知道那房子有问题。那人大概二十多岁,感觉和街边的痞子一样,我问他房子的问题他都会回答得很不耐烦,最后拿了钱一下就跑了。”女孩狠狠的咬了咬牙,说老实话,她生气地样子很像小孩子被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或许对我来说她本来就是孩子。

“房间里家具都很整齐。当天晚上我就住了进去。那栋宿舍住的人很少,当然也很安静。我还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环境暗暗庆幸。

为自己随便做了点吃的,我就开始温书。房间很冷,我不明白为什么连卧室都喜欢铺瓷砖,我只好找来一件不用的衣服,垫在脚底下,在房间里,我一般喜欢穿着那种大头的卡通毛绒鞋,一是好看,二也为保暖。

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见电铃的声音。

单身女孩子在外面总觉得很危险,尤其是像我这样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非常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很认真地说。我则笑了笑,示意她继续。

“那是,向您这样的晚上在街上走路无异于告诉别人一个瘦弱的人身上背着一袋金子。”在报社工作几年,别的没学会,恭维人你一定要会。

“当时我找了个手电筒,您别见笑,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攻击性的武器了。”她用手比划了下,我看了看她的指甲,心想都可以直接练九阴白骨爪了。

“门是安装了猫眼的,这也是我看重这房子的原因,顺着猫眼看了看,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的年轻男子,穿这一身洗涤的快要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可能是外面的楼灯太暗的缘故,因为看上去蛮实诚的。我喊了声是谁啊。他则对着猫眼笑笑。并举起了一块夹着表格纸的硬板,我猜想他是来查抄水电的吧。

我见没有恶意,就把门开了条缝,下面用铁链锁着。因为外面还有铁闸门,所以我也不是十分害怕。

但打开门去发现门外空无一人。我起初认为他想引我出去,所以没理会,去继续温书了。

那天晚上睡的还算踏实,只是老听见头顶上有劈劈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如同小孩光着脚丫子踩在光滑的大理石上一样,不算大,但有点烦人,心想可能是楼上的小孩跑来跑去的缘故,孩子么,和小动物一样,一刻也不得安静下来。而且睡着后经常会被风吹醒,我以为是窗户没关,但关上了还是有种凉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仿佛还带着一种小孩子的抿着嘴巴笑的声音。

第二天,当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学校的时候。我发现门外有东西。

是一双男式皮鞋。

我小心的蹲了下来,把鞋子拎起来,非常普通的皮鞋,不过很破旧了,鞋头几乎都磨平了,两边都皱的出现了像鱼尾纹搬的白色折痕。我小心的把其中一只拿了起来,发现鞋头处还有些干掉的泥巴。我有些不解,谁这么无聊啊。不用理会,我告诉自己,接着把那双皮鞋用脚踢到楼下去了。

下楼的时候,从楼上下来个三十来岁带着个可爱小男孩的女人,她还在整理着自己的黑白相间的职业装,小男孩背着个和自己体型极不相称的琴盒,一只手提着包袋装牛奶,一只手拿着个啃了一半的面包,眨巴这一对黑色如玛瑙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他似乎很不安分,穿着小运动鞋的脚老是蹭来蹭去,好象很讨厌一样。我友好地冲她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对邻居的问候,但她却很吃惊地看了看我。

“您住这里?”她问我,接着催促调皮的儿子赶快把手上的早点吃掉。

“是的。”我告诉她自己是学生,打算租住这里考研用,女人听完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接着带着儿子下去了。我则跟在她们后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快到楼下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孩子忽然高声对母亲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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