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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番话说的看似很客气,但是六个保安将张文仲给团团围住的情形,却实在是很难让人觉得客气。
六个保安用这种类似押解的方式,将张文仲给引到了一个偏僻无人的死胡同里面。
在这个过程中,曾经也有好奇心过重的人,想要尾随着去看看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们都被六个保安用凌厉而可怕的眼神给吓的停住了脚,不敢再跟过来了。
在进入这条偏僻无人的死胡同之前,两个被卸了膀子的伙计,一左一右的站在了胡同入口处的两侧,靠着墙壁装出小憩的模样,目光却在游离的打量着四周。
已经丧失了战斗力的他们,也只能是承担起这种放风的职责来了。
左边的伙计冲着六个保安说道:“拜托你们的动作稍微快点儿,我们俩还是伤员呢,等你们揍过了这小子后,还得顺道将我们俩给送到医院去接骨呢。”
右边的伙计也在这个时候冲着六个保安说道:“能不能帮我们哥俩点根烟妈的,手膀被卸了,连烟都没有办法自个儿点了。”
一个保安点了两根烟,给俩伙计每人喂了一根,笑呵呵的说道:“放心,我们的动作肯定快,在你们的烟抽完之前,我们就能够将这小子给揍的半死不活。到时候,我们再送你们去接骨,然后再去找个地方吃宵夜,再找两白虎妞,让你们俩去去霉气。”从他说话的口气中就能够听的出来,他根本就没有将张文仲放在眼中。
六个保安冷笑着押着张文仲走进了这条偏僻的死胡同里。
片刻之后,一片打斗声和惨叫声,就从死胡同里面传了出来。没过多久,这片打斗声和惨叫声就越来越弱。最后,这条死胡同就回归了寂静。
一片脚步声从死胡同里面传来,由远及近。
此时,叼在两个伙计嘴巴里面的香烟,才刚刚抽到了一半。
“我靠,你们的动作还真快呢,我说,那小子没有被你们给揍死吧好啦,赶紧送我们到医院去接上膀子。我操,这膀子被卸了,还真他妈的难受”两个倚在墙上放风的伙计,骂骂咧咧的扭过头,望向了死胡同里面。
这一望,让他们不约而同的张大了嘴巴。
因为从死胡同里面走出来的,并不是六个保安,而是一脸淡淡微笑的张文仲。
至于那六个保安嘛
两个伙计只是看见,在死胡同的那个垃圾堆里面,好像是多出了几样东西。远远看着,这几个东西好像都还穿着雍城西大街的保安制服,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因为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所以那两根原本是叼在两个伙计嘴巴里面的燃着的香烟,也因此而掉落在了他们的衣服里,烫在了他们的胸口上,顿时就烫的他们尖叫了起来,跳着脚的想要将香烟从衣服里面给抖落出去。
张文仲在这个时候走到了他们的身前。
他们不敢再跳了,一脸惊恐和畏惧的看着向他们走近的张文仲,想要逃跑,可是双腿却一直在打颤,怎么也迈不动步。
张文仲的两只拳头上面,满是鲜血。在走到了其中一个伙计身前后,他抬起手,在这个伙计的衣服上擦拭了起来。可怜的伙计在这个时候只能是簌簌战栗,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很快,张文仲就将双拳上的鲜血给擦拭干净了。
两个伙计这才发现,张文仲双拳上面沾染的居然全部都是别人的鲜血,他的拳头上面甚至是连皮都没有破。
擦拭干净了双手之后,张文仲这才说道:“告诉你们老板,如果他还不开眼,敢继续来纠缠我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他从这个世界上抹杀你们听明白了吗”
“明明白了。”两个伙计浑身发抖,已经被吓的快要说不来话了。
张文仲不理这两个被吓的都尿了的伙计,大步的向着之前的那个公交车站台走去。
看着张文仲远去的背影,两个伙计总算是能够长出一口气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张文仲突然又转过了身来。
两个伙计的心,顿时又悬了起来:这家伙,别是想要将我们给干掉灭口吧
幸运的是,张文仲并不是想要对付他们,而是冲他们说道:“告诉你们老板,以后别再卖假货了当然,前提是他如果还敢在雍城西大街里面开古玩商店的话。”
“是,是”两个伙计连忙点头附和,在这个时候,他们可没有胆量敢对张文仲说一个不字。
当张文仲回到他租住的那个小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天色也早就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点点繁星悬挂在夜幕之中,整个小区里面,也是一派灯火辉煌的模样。
第二十六章春秋秦汉唐宋明,千年风流
今天真的是好热啊热的五志都快要中暑了弱弱的吼一声:同学们,票票何在啊
在和邻居李阿姨笑着打过了招呼后,张文仲用钥匙打开了门,进入到了自己的屋里。
在张文仲的手中,除了提着在小区外的快餐店里面买来的扬州炒饭之外,还提着一口袋同样是在小区外的书画店里面买来的宣纸、墨汁和毛笔。他打算用这些东西,亲手来为尤佳的爷爷做出一份价值不菲的生日礼物。
草草的几口将买来的扬州炒饭给吃完了之后,张文仲收拾了一下桌子,然后走进厨房,把早已经搭配好了的药材放入土砂锅中,再将土砂锅给放在了天然气灶上面,扭开火,开始熬起了每天都需要喝三次的中药来。
熬中药需要四十五分钟,虽然这段时间并不算长,但是张文仲也不愿意浪费。他打算将这段时间给利用起来,将要送给尤佳爷爷的那份生日礼物给做好。
于是他又返回到了客厅里面,将刚刚才买来的宣纸、墨汁和毛笔,全部都从口袋里面取了出来,齐整的摆放在了收拾干净的桌子上面。
张文仲先是将宣纸给铺在了桌子上面,再用镇纸给轻轻的抹平,随后方才拿起毛笔,沾了沾墨汁,手腕一抖,就开始笔走游龙的在宣纸上面书写了起来。
这是张文仲在夺舍重生之后,第一次使用毛笔来书写,所以他写出来的这些字,歪歪斜斜的,就好像是蝌蚪文似的,不仅是非常的难看,甚至想要辨认他写的究竟是什么,都是很难得。
他现在写的这一手毛笔字,和那些刚刚才开始学习写毛笔字的人比起来,丑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自己现在写的字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