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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的草丛里有几个墨绿色皮肤的小哥布林在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拿不准要不要扑上来抢我手里的黑面包。
大多数普通人类都不把小哥布林当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们看做是和牛羊一类的东西。其实这些家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们的身高大约有70厘米,会制造石器,会点火,还会给自己做很简陋的兽皮衣服穿。
他们是群体活动的生物,可是也很胆小。我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他们丢过去,他们马上呀呀地叫着跑开了。可是这几个小哥布林很不走运,跑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于是他们周围一下子炸了窝。
那堆浮土是树林妖精的巢穴,树林妖精大小像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长着两对透明的翅膀。他们的脾气很坏,从被踩塌的土堆里钻出来之后就开始无声地嚎叫他们嚎叫的频率很高,高到人类听不见,可是哥布林还是能听见。
那几个绿皮小矮子发慌了到处乱跑,可是一群树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盖上锋利的骨刺去戳他们。
我坐在大树底下,身上是从树荫里漏下来的斑驳阳光,看着那些生物狼狈地跳来跳去,忽然觉得这次旅行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坏。
两拨小东西打了好一会还是难解难分,后来其中的一个哥布林要往我这边跑,大概是想要把我这个人类也扯进这件事情里去,好给他们缓解缓解压力。我不得不赞叹这一个小家伙在哥布林群落里罕见的聪明才智,但是作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许自己被卷进这么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里
于是我从袍子里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对准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绿色的脸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绣银线长袍代表了什么,于是继续向我这里跑过来。
我在他距离我十几米远却依然没有止步的意思的时候,低声念了一段三个词组的咒文,然后我的食指指甲就变得透明,接着变成流光溢彩的七种颜色。那七种颜色汇聚在我的指尖,变成了一道手指粗细的七彩光柱,喷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个哥布林的身体。
于是他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后在微风中化为无数美丽而致命的光点,分解到阳光里了。
这个魔法叫做彩虹喷射,是塑能系的法术,是我唯一的一个可以主动进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树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条彩虹,然后发出更大声的尖叫,扭头跑开了。
周围的树林一下子就清净了下来,然后我翻开口袋里的那本书,打算再把彩虹喷射这个法术记忆一下。一个法术一般只能保持48个小时,刚才的彩虹喷射还是我前天晚上睡觉之前记下的,现在用没了。
卷一黑暗之人第二章一个尼安德特人
据说很多高级的师因为要记忆的法术太多,有时候在出门前常常要花费半天的时间来记忆法术,而因为某些法术失效的时间又很快,于是他们不得不边在旅途中行走边边翻书记忆。因此极少一部分亲眼见过法师的普通人类就会产生“魔法师都是很喜欢读书的研究分子”这样的错误结论。
其实刚刚记忆一个不熟悉的法术的时候会连续几天产生头晕、困乏、恶心的不适感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魔法师比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碰到这些书本。
在树林里坐着似乎比在家门口坐着更无聊,我想着那个小贩给我的“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可”的忠告,又起身往前走。
前面的树林渐渐茂盛起来,树下开着大片的铃兰、鸢尾花、野生百合。一些矮小的灌木丛中还有鲜红色的多汁浆果,但我没有因为口渴就去招惹它们。因为在这样生机勃勃的树林里,这些浆果还如此繁盛,那么它们一定是有毒的。
树林里的空气很好,温度也不那么热了。我放下兜帽,把衣领拉开了一些,让热气从领口散发出来。
后来我知道,即便我已经足够小心,我还是犯了一个错误。虽然我身上的汗味儿很淡,淡到没有一个人类能闻得到,但是对于很多其他生物来说,那已经是足够浓烈的味道了。不少生物都喜欢吃人,实际上它们什么都吃,只是普通的旅人比矫健的羚羊或者鹿要更容易捕食。
我脚下的这条路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即便人口的流动并不频繁,但漫长的时间已经足以使得路面上寸草不生,变成了黑灰色。
我一边呼吸着带有微微甜味的空气一边轻快地走在路上,觉得自己暂时还不是太累,起码还能走到日落。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前面的路面有些不对劲儿。
一般来说,路面有高高低低的起伏,有因为干旱形成的裂纹都挺正常,可是我前面一段的起伏实在是奇怪了些。整整十米的地面都非常顺滑地微微隆起,以路面中间为中心,一道道裂纹向路边延展,就像是由一个什么东西藏在地底下。
其实这样的情景普通人类是看不到的。因为路面隆起的高度不过是一根手指的厚度,那些裂纹更是隐藏在浮土之下,看起来同其他的路没有什么两样。然而多亏了我记忆的另外一个法术,真实之眼它让我的视力变得更加敏锐,能够看到大多数事物的与众不同之处。
于是我慢慢停住脚步,在距离那段路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我在无聊的时候会看很多书,其中不少是介绍艾瑞法斯特大陆上各种奇特的生物的。因此在看到这些不寻常的现象之后,我已经在心里对自己目前的处境有了个大概的认识
现在我距离一只路魔有10米的距离。
路魔是一种很恶心的东西,恶心到我之后一想起它们的模样就会本能地产生呕吐的。书里说它是巨大的、桶状的地下生物,但是行动缓慢。最喜欢藏在路面下,等着行人经过,然后把人一口吃掉。
但那种古代魔法时代的语言艰涩难懂,即便已经使用了尽量形象的描述词语,也远远没有写出那种生物的实际模样。
我在距离它10米远的地方站了一会儿,路魔觉得不耐烦起来,在地下微微动了一下,这一次地上的痕迹愈加明显。于是我把柳木魔杖插在地上,只等着它忽然露出地面来,然后我将用彩虹喷射来把它干掉。
我是一个第一次出门的旅人,却并非那些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偏僻村庄的村民。在自己的法师塔居住的日子里,就常常会有小哥布林和山丘巨魔来找我的麻烦。打发他们是我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