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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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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人快马加鞭,一定要赶在他们到达的时候到,让他们五个给朕的景阳伯做个孝子贤孙的样子,这侄子也是子嘛”正和帝从来就不是个好人,如今更是乐意帮石磊那个讨人喜欢的小家伙儿,狠狠整那五个叔叔一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让他们的钱进了自己的荷包,还不用给了官职怕他们当不好,连累了定军侯府去。

“皇上,您这一手,可真够给小定军侯出气的了,这回可省了小侯爷胆战心惊的生怕那五位给他惹事了。”高大总管喜气洋洋的去传旨了,这哪里像是去传祭奠的旨意啊跟传赐婚的旨意似的。

正和帝看着高大总管出去,心说小定军侯这家伙别看不着调些,但是人品还是不错的,就连高达都能欣赏他,可见朕还真没看错人,要知道高大总管可不是谁都能看得入眼的人。

而另一边,五个人带着各自的小厮随从们,紧赶慢赶的,一路上风尘仆仆,终于是在冬月初,到了景阳府,先是洗漱了一番,换上了孝衣后,这才直奔景阳伯府邸而去,而不是跟石大总管似的,一路穿着孝衣哭着到的景阳伯府,连洗漱都没能顾得上。

他们五个根本就没打算穿着孝服去奔丧,多难看啊五个人也是好不容易出来一趟,除了老五就喜欢银子不爱美色,其余的四个没少在路上逛游青楼楚馆。

穿着孝服你能进去那烟花之地么

到了地方再换上衣服再哭一路,跟一路急来风尘仆仆的石大总管能比吗

这样的差别,只要眼睛没瞎的人都看得出来,这远近亲疏,高下立判

他们五个呼呼啦啦带了一大帮子人前脚刚进了景阳伯府邸,后脚天子的使臣也到了,礼部来祭奠的人代表的是皇帝陛下,五个人刚要放声大哭以示伤心,还没开口呢,那边圣旨一来,硬生生的给憋了回去,这下子,本来冷冷清清的景阳伯府,可是热闹了起来。

至于这服丧的规矩,咱们先弄个清楚明白喽,日后也好方便大家知道,首先这服丧第一个,就是斩衰。

这是最重的丧服,适用于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嫁后因故复从父居之女为父,嗣子为所嗣之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夫,父为长子。明清二代,规定子包括未嫁之女及嫁后复归之女为母包括嫡母、继母、生母也服斩衰。子女为父母服最重之丧,这容易理解,妻妾为夫也不难理解,因为这都是以卑对尊,但父为长子却是以尊对卑,为什么要服斩衰呢长子指嫡妻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如嫡妻无子,则“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可在妾所生之子中立最年长的一个为长子。长子是家族正统所系,同被称为庶子的其他诸子相比,具有特殊的地位。“父为长子”,这里所称的父,必须本身就是长子,是上继父、祖、曾祖、高祖的正嫡,他的长子将来要继承正嫡的地位,是先祖正体的延续,承受宗庙付托之重。在这种情况下,长子先死,父为之服重丧,一则表示为自己的宗族失去可以传为宗庙主的重要人物而极度悲痛,二则表示对祖宗的尊敬。秦汉以后,随着典型的宗法制度的瓦解,斩衰中父为长子服重丧这一项,一般说来也就不再实行了。

持斩衰之服的男子全套丧服是:

斩衰裳,苴绖judié、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衰亦作缞,是麻质丧服上衣,裳为下衣。斩是不加缝缉的意思。斩衰裳用每幅二尺二寸为一幅三升或三升半八十缕为一升的最粗的生麻布制作,都不缝边,简陋粗恶,用以表示哀痛之深。斩衰裳并非贴身穿着,内衬白色的孝衣,后来更用麻布片披在身上代替,所以有披麻戴孝的说法。苴绖,指用已结子的雌麻纤维织成的粗麻布带子,共两条,一为腰绖,用作腰带,一为首绖,用以围发固冠,有绳缨下垂。杖,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哭丧棒,斩衰所用之杖为苴杖苴有粗恶之意,竹制,高与胸齐。用杖有两重意义,一是表示丧主的身份,在传统丧礼中,只有孝子用杖;二是表示“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绞带,是以绞麻为绳作带,与腰绖相似。古时祭服用带,有大带、革带之分,革带用来系韨fu,革制蔽膝,大带用丝织品制成,加于革带之上。丧服中的绞带代替革带,腰绖则代替大带。冠绳缨,指以麻绳为缨的丧冠,冠身也是用粗麻布制作。菅屦,是用菅草编成的草鞋,粗陋而不作修饰。

如持丧者是女子,绖、杖、绞带、菅屦与男子相同,但不用丧冠,而是用一寸宽的麻布条从额上交叉绕过,再束发成髻,这种丧髻叫做髽zhu。髽用一尺长的小竹为笄,叫做箭笄。另外还要用粗布包住头发,叫做布总。女子的外衣原先都是连裳于衣,斩衰裳也无上下之分,连为一体。

斩衰之服的丧期是三年,但并非三个周年,只要经过两个周年外加第三个周年的头一个月,就算服满三年之丧,所以实际上是二十五月而毕。也有一种意见认为,三年之丧应服二十七个月,唐代以后多从二十七月之说。开始服丧,叫成服、持服;服丧期满,叫释服、服阕。行三年之丧据说是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所以,父母死后,为人子者要服丧三年以报答养育之恩。荀子礼论有这样一段话:“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近世学者认为,最重之丧,丧期三年,可能是殷人或东夷的传统,经儒家竭力提倡孔子是殷人之后,到战国时逐渐推广,而真正成为制度被社会普遍接受,则在汉代以后。

持斩衰之服者,在三年丧期中的饮食起居日常行为也有制度规范。饮食方面,礼记间传说:“斩衰三日不食。”问丧说:“亲始死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就是说首先要绝食三天,到既殡以后,可以“食粥,朝一溢1升的124米,莫暮一溢米”;百日卒哭以后,可以“疏食水饮”;一年小祥以后,可以“食菜果”;二年大祥以后,可以用酱醋调味;丧满服阕,禫祭以后,才能饮酒食肉。但也有变通之处,礼记曲礼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居丧期间身有疾病或年事已高,为了避免身体毁伤,不能从头至尾办完丧事,陷于“不慈不孝”,允许增加营养以保护健康。在居处方面,规定在未葬以前,孝子要“居倚庐,寝苫枕块”,“寝不脱绖带”。倚庐是靠着门外东墙临时搭建的简陋棚屋,苫shn为草垫,块指土块。既葬以后,孝子所居倚庐的内壁可以涂泥挡风。百日卒哭以后,可以对倚庐稍加修整,并铺设不纳头的蒲草席。一年小祥,才拆除倚庐,在原处改建小屋,用白灰涂墙,称为垩室,居于其中,并铺用普通寝席。二年大祥,复居正寝,但仍不能用床。直到服丧完毕,才一切如常。妇女居斩衰之丧,则不必居倚庐和寝苫枕块。其他方面,规定在未殡之前,孝子要哭不绝声,“昼夜无时”,既殡以后,要一朝一夕哭两次。以后在整个丧期中,“思忆则哭”。至于不得婚娶,不得赴宴,不得听音乐,不得游戏笑谑等,更是理所当然。还有三月不沐、在大祥移居正寝之前夫妇不得同居等要求。总之,为了表示哀痛之深,持斩衰之服者在居丧期间要过极不正常的生活。礼记三年问说:“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事实上这许多琐细而苛刻的规定一般人很难完全做到,后世也多有变通。“居倚庐、寝苫枕块”,只是名义上的礼节,饮食之类,更难限制。但居丧尽哀,仍是普遍的伦理要求,形毁骨立,扶而能起,杖而能行,被认为是孝心的体现。孝子们向亲友分发讣告,也每自称“稽颡泣血,匍匐苫次”。

东汉以后,服斩衰之丧者如是现任官员,必须离职成服,归家守制守丧,叫做丁艰或丁忧。父丧称丁外艰或丁外忧,母丧称丁内艰或丁内忧。至丧期结束,才能重新复职。在特殊情况下,皇帝以处理军国大事的需要为理由,不让高级官员离职守制,称为夺情,但遵旨依旧任职视事者往往被攻击为有悖人伦,要承受极大的舆论压力。在科举时代,士子遇斩衰之丧,在丧期内也不得应考。如得到父母亡故消息故意隐瞒,不离职奔丧,叫做匿丧,被发现后,会受到严厉处分,而且为人们所不齿。

故而,石磊那五位叔叔,还真不得不离职奔丧,毕竟,那也是他们的亲姑父呢,官场上不管你怎么样,这明面上的规矩谁都得遵守。

124标准接待

接到圣旨后,景阳伯夫人、石家的老姑奶奶张石氏就谢了恩,将圣旨好生供奉起来,顺带安排时间,也要接见一下奔丧而来的五个侄子。

张石氏心里是生气的,因为她不只是给石磊报了丧,还给五个侄子家也报了丧,张石氏可不是石老太太那等女子,当家理事自有规矩气度,哪怕再看不上石老太太以及那五个侄子,张石氏也不会失了礼数乱了分寸。

无奈,五个侄子家的守门奴才都是狗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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