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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还是个多情的体贴的,问题是对谁都多情体贴,享受着众多女孩的追捧和献殷勤。
单位里的女孩都期盼自己就是那个能让多情变专情的唯一,明目张胆送柔情的,暗送秋波的,不要太多。
当然,高兆虽然觉得这个期望不实际,也不可能落到她头上,可是谁不喜欢灰姑娘的故事哪。
王子拿着水晶鞋来找心爱的姑娘,为了穿上那个水晶鞋剁脚后跟的,剁脚趾的,如果说是个屠夫拿个草鞋来,估计都得躺着装病,没人去试那个草鞋。
所以,现实就是这么回事。
高兆也没有清高的对此嗤之以鼻,但也没觉得她会是个幸运儿,别把偶像剧当生活剧,她是个普通家庭都会嫌弃的孤儿。
有次单位年会,多情公子哥也来凑热闹了,高兆也多看了几眼,欣赏多金美男又不要钱,之后就和单位好友说话,偏偏这时她脚一崴,公子哥刚好路过,就伸手扶了下她,其实她背对着公子哥,根本不知他从后面。
而又偏偏老板娘在附近,走过来,拽走儿子,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就和昨天妇人的一样,带着不屑和一丝瞧不起。
年会没结束,高兆就走了,回去大哭,过了年就辞职了。师傅安慰她半天,最要好的同学也来陪了她几天,她伤心并不是因为别人误会她,是孤儿不是她的错,但她努力生活,她没有奢望不属于她的东西,但是不能因为她穷、她没父母,她是个普通女孩就用那种眼神看她,她也有自尊。
她也知道老板娘把她当做那些想各种辙老套近乎的女孩,不一定知道她是孤儿才那么看她,可她心底的自卑让她耿耿于怀,在自尊和美男面前,她选择自尊。
伤心过后高兆仍旧开始每天都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所以,今天吴长亮的母亲那不屑的眼神,高兆就灭了火,没了萌动的心跳感觉,那就继续自己没心没肺的日子吧,反正自己的萌动也没指望有结果,只是享受下少女心的感觉,可惜,时间太短。
她翻个身准备起来叫香兰打水,见大姑进来。
“兆儿,试试这鞋,你不是要骑马穿的谢吗”
高兆心里笑,刚想到了水晶鞋,大姑就让她试鞋,高兆坐在炕沿,大姑给她穿上,她下来走几步,说:“大姑,很合脚,就是再用同色的布条缝在鞋后面,到时我绑在小腿上,这样就不会掉鞋子了。”
脱下鞋子,高翠接过,看看要缝在哪里,高兆指了指位置,这是一双水红色的鞋子,鞋面上有绣花,是凤仙花。
高兆突然想了个主意,笑眯眯的说:“大姑,给我做双蓝色的鞋子吧,鞋面上不要绣花,我自己要绣个图案。”
“你又要作什么妖可别浪费东西了,忘了你小时要做什么帽子,好好的皮子你都给浪费,害的大姑拆开东凑西凑做了两个卧兔,才算没扔掉,你要什么大姑给你绣。”
高兆吐舌头,她小时的黑历史真是一抓一大把,所以以后母亲再也不敢让她进厨房和动剪刀。
她搂着大姑摇晃,“好大姑,让我自己绣吗,我绝对不浪费,不是说让我学女红的我不练习哪会。”
“练习也从绣帕子开始,谁一上手就是拿鞋子来练习别到时你娘又要训你。”
“大姑,我绝对不乱来,我就是要绣几个字,这可是我头一次要学习,大姑就打击我的积极性。”
见侄女嘟嘴,高翠就好好的,给她做一双净面的,她是想,要是侄女绣的不好,她再拆了重新绣过,也不算浪费。
高兆欢喜的亲了大姑一口,把鞋子收好,等大姑走了,又美美的躺着想那水晶鞋。
她是想在鞋面上,绣上水晶两个字,没人送水晶鞋,咱就自己给自己送一双,别说用水晶了,就是用珠子她也不舍得,这里又没玻璃,不然缝上亮晶晶的玻璃多好,阳光一招,亮花贾西贝的眼,哈哈。
可惜,没有,那就只好自己绣上水晶两个字代替吧。
高兆又开始打滚了,这次打滚就不是花痴花痴,是我多聪明多聪明,美好的日子在前面,我要飞身上马,脚一抬,水晶鞋
亮瞎你们眼
哈哈
“大娘子,热水好了。”
香兰和春竹合力抬着木桶进来,她早上吩咐的今天晚上要泡澡,要用吴伯娘给的泡澡的药粉,自从用了那个药粉后,高兆觉得自己长高了不说,脸也长开了。
美得她就要开始按照吴伯娘的交代认真的开始泡澡了,但愿能泡出个美天鹅。
第120章120这么贵
高兆就那次和表姐去学了一天骑马,因为小弟伤了嘴就中断了,现在小弟也上学去了,她就又开始琢磨要去学骑马。幻想着到时穿着水晶鞋,骑马如风驰电掣,奔驰在城外。
那天学骑马颠的屁股疼早就不记得了,只记得能在马上得意的风采。
既然答应了钱玉兰,要约她一起去学的,高兆先去找了姚师傅,说今天要去学骑马。
姚师傅早就呆的发闷,他一个护卫,在高家成天的不是接送两个儿郎上学放学,就是白天喂了马后在前院当个老书童,除了贾先生就没人来找高家太爷,他就呆在耳房里发呆,只有几次跟着几个小娘子去学骑马,还有就是教一个正规武学啥也不会的高家大郎练基本功。
高兆就让香兰给钱家、吴家、贾家都送了口信,有空的就来她家集合,一起去城外。
她换了衣服,穿上大姑才做的鞋,绑好小腿,长衫一盖,也看不见。不一会吴迎春就来了,她住的近。
吴迎春穿的精干利索,进门就说:“兆妹妹,可算等到你有时间出来了,我都教会贾娘子了,就是那个玉娘子胆子太小,去了几次都不敢上马。”
高兆猫在家里这段时间,吴迎春带这贾西贝和玉青瓦去学了骑马,贾西贝早就给她白乎了,就是可惜晒得太黑了,说要戴着幕离去学就好了。
可高兆觉得戴那玩意不方便,要是骑得很熟练了,在外郊游或者骑马进城,装装格调戴个幕离还凑合,但是学的时候戴那玩意,太耽误事了。
高兆见她还拿着个马鞭,好奇的看了看,吴迎春递过去,得意的说道:“这个是我堂嫂送我的,用自己的顺手。”
羡慕的高兆啧啧嘴,问道:“这个贵不”
“不算贵,几两银子吧。”
高兆吐下舌头,“汗这么贵我还想要是便宜我就让我爹给我买个,太贵了,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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