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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座之后,阿奴却朝苏尘眨了眨眼,很是有些开心,嫣然一笑低声道:“没想到苏公子也来了早知你也来赴这宴,我也不用那么为难,担心没有熟人。”
她是烟雨楼的顶级清倌人,尚未出阁。
烟雨楼为了抬她的身价,也不让她随意外出应酬,以免流传出不好的绯闻,不小心坏了姑苏城价位最高的清倌人的身价。
她本来无需参加这种江湖上的应酬宴席。
但这次是天鹰门柳大总管亲自邀请,说是少门主寒姝小姐要办吴郡青年豪侠第一宴席,入席的全是各大帮派的豪门权贵子弟。
柳大总管亲自承诺保证,阿奴小姐不会出任何意外。
烟雨楼也不好得罪这些吴郡诸帮派的未来掌权者,这才同意,让烟雨楼的几名一流高手和两名丫鬟,护送她前来天鹰客栈赴宴。
阿奴心中不乐,也不得不来。
让她有些惊讶又欣喜的,却是在这盛宴上,意外遇到了苏尘。
还有人比她更惊讶。
阿丑听到阿奴这话,那番替苏尘介绍的话顿时戛然而止,不由露出震惊之色,张大了嘴巴一副不可思议的看了看苏尘,又看了看阿奴,吃惊道:“尘哥儿,阿奴姐姐。这明显不对啊,你们俩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咋就不知道呢”
一个深藏姑苏城青楼的香闺,一位常年在药王山庄修炼或者外出杂役奔波,根本没有交际啊
阿奴不由轻笑道:“哎,这说来话长了。三年前,烟雨楼培养我学成琴术,出道为专司弹琴的清倌人,定价颇高,足足一两白银。但那时我名声不显,也没有客人愿意花这一银子来听几曲琴。
那日苏公子路过烟雨楼,不知为何想听琴,李妈便介绍他成了我的第一位客人,掏了一两银子听我的几首曲儿。
苏公子是我出道接待的第一位听琴的客人,自然是记得十分清楚。自打那以后,听琴的客人便渐渐多了起来。算起来,苏公子可是我的贵人”
短短三年变化诸多,如今她的名声和身价也是冠绝吴郡,弹一首曲子已经是百两银子的身价,早已经今非昔比。
在烟雨楼的各种待遇也越高,有了好几个贴身丫鬟伺候着,甚至出门必有一流高手护送跟随。
阿丑终于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但他反而更吃惊的瞪大了眼睛,望着苏尘,一副难以置信的神色道:“不会吧我记得三年前那时候,尘哥儿在药王帮也就是低级杂役,身上没挣到多少铜钱啊他平日恨不得一个铜板掰开来当两个来用,逛街从来只买一文铜钱的豆腐花和烙饼,省钱的很。
他居然舍得掏出足足一两银子,一千个大铜钱听阿奴姐姐的几首曲子,在姐姐面前挥金如土,简直匪夷所思啊”
“那日路过,只是想开开眼界,看一看青楼是什么摸样。我也没想到,三年后在这盛宴上,能偶遇阿奴小姐,真是挺意外”
苏尘尴尬的笑着道。
他那也是为了夜探寒山道观做准备,在县城里预先留好一条后路。借助烟雨楼为掩护,恰遇上刚出道的阿奴小姐,听了她弹了三天的琴。
他取走了寒山道观的一卷仙书,姑苏城的三日封城解除之后,便回了山庄,再没去过烟雨楼。
这事情,说来有些令人想入非非,他也不好意思跟阿丑提起,阿丑自然是不知道。
苏尘也不曾想,那个刚刚出道名气不显的阿奴,已经是姑苏城极负盛名的大琴师,冠绝吴郡的两位美人之一。
这一晃三年过去了,他却依然是记忆如新。
吴郡青年豪侠盛大晚宴,已经开始。
很快,天鹰客栈的大伙计们,捧着一盘盘的各色佳肴,端着上了宴席桌台。
红烧猪蹄、秘制烩牛肉、烤全羊,诸多的各色山珍海味等等大菜且不提,光是吴郡太湖有名的三大珍品,雪花石鱼、银脊刀鱼、红尾大虾等珍稀佳肴,就有七八十盘之多。
“来了,饿死了我,终于上菜了不闲聊,开吃”
阿丑为了等晚上的这场盛大宴席,刻意没有吃午膳,肚中早就饥肠辘辘,看的直流口水,喜形于色。
“这盘银脊刀鱼,可是咱们天鹰客栈的招牌菜,张屠夫的刀功,大厨用独门秘制手法,加上各种香料,用油猛火爆炒,色香味俱全,无比馋人。
这一盘一斤重的银脊刀鱼,就是十两银子的天价,那可是连县城富户都很少舍得花钱来吃的好东西。来,尘哥儿,阿奴姐姐,快吃今天是大小姐请客,有钱,不用咱们掏钱,甭客气”
阿丑眉飞色舞,朝苏尘和阿奴介绍着,说道。
他在天鹰客栈当伙计好些年头,天天端盘子上菜,对这些色香味俱全的佳肴自然是如数家珍一般的熟悉。
只是,以前他从来没有机会尝一尝,只见过那些江湖大豪客、大富商们吃过这些佳肴的美味。
现在他终于有机会坐上桌,好好的品尝一下它们的美味了。
大厅里,各个桌席,众青年豪侠们一直在留意阿奴小姐的这一桌。他们听见阿丑在大吹大擂这佳肴如何出色,纷纷摇头,不由流露出不屑。
区区几盘太湖珍品而已,他们早就吃腻了,都懒得下筷,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夸耀的。
这阿丑也不知是什么出身来历,既然有资格入席这吴郡最高端的豪侠晚宴,还如此掉身价,目光全放在了这几盘菜里面。
宴席上,阿丑切了一块最肥嫩鲜美的红烧猪头肉,夹给阿奴,道:“阿奴姐姐,你看你真是太瘦了。这是张屠子的刀工专挑最肥的切,大厨炒的手艺,最是肥油鲜美你多吃一些,长胖些。那些瘦的肉没啥油水,我就吃了”
阿奴笑着,推回去说道:“姐姐胃口小,吃不了那么多。阿丑你吃,正长身体练武的时候,多吃些肥肉,有油水,才长力气。”
银脊刀鱼
苏尘看着面前的一盘香气扑鼻,鲜美的银脊刀鱼,沉默良久,愣是没动筷子。
五年前他在周庄老家,还是十二岁懵懂天真少年的时候,天不亮就下河捕鱼,便曾经在小河中遇到过一条七八两重的银脊刀鱼。
它在河中,犹如一缕灵动的银丝光线,浮上水面想吃他投下的鱼饵,被竹筏上挂着油灯火光一照,夜色之中璀璨动人。
捕这银脊刀鱼,需要心静,气沉,眼准,手快非常考验一个渔民的功力。
如果他那时,捕捞到那条七八两重的银脊刀鱼,卖给天鹰客栈,少说也能卖上七八百文的铜钱。
或许,这些铜钱便能缓解家里的窘困。甚至可能让爹娘,打消将他卖去县城大户人家的念头。
这盘中一条小小的银脊刀鱼,足以改变他此生的命运。
可惜
被那臭乌鸦给叫唤一声吓跑了。
他终究还是没能抓到那条鱼。
也终究,什么都没改变。
阴差阳错,他颠沛流离来了姑苏县城,和阿丑各自投奔药王帮和天鹰门,从此踏入了江湖成了一代高手。
苏尘心中感叹。
时过境迁,短短五年已经变化了太多。
阿丑没注意到苏尘的神色,大口大口的吃着一盘银脊刀鱼的佳肴美味,想要补回昔日在天鹰客栈当小伙计,天天挨骂,却未曾有机会吃过这些美味的遗憾。
阿奴连忙劝道:“阿丑,你慢点吃,小心被鱼刺噎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