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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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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之夜,子时一过,便是十五了。月亮正圆。可他们越家呢,人鬼殊途,活着的,四分五裂。

为了让他们安心,越季一早熄灯躺下,手里拿着爷爷最后写给她的一封家信。漆黑一片,一个字也看不见,可不用看见,每个字都在心里,可就是想紧紧攥着,好像小时候攥着爷爷粗粗的手指,寂静的夜热闹起来,满耳都是快活的大嗓门儿:多吃点多睡点多穿衣……

越季突然失声而哭,怕人听到,忙得紧紧捂住嘴。

不知哪里飘来几声曲,单调、断续,像是怕这夜不够凄凉……

越季突然一怔,这声音,是吹叶而成,竹叶。小时候,六哥常常吹竹叶给她听,即便她那时淘气没耐烦,也还记得零星的调子,腾地一下坐起,轻手轻脚披衣下地。

追随着曲声,她竟一直到了城边。

刚经历一次生死大劫,心有余悸,可她就是相信,曲子那么柔婉,吹曲子的人绝不会害人。

不知不觉,已出城很远,曲子幽幽一个尾音,戛然而止。

这里是一片荒郊,四际悄然,只有蝉声蛙鸣。

“咴儿咴儿——”

突然出来的一声马叫吓了她一跳。难道这里还有野马?循着声音走过去,越季看到树丛中的一匹高头大马,通体纯黑,神骏无比。看它鞍韂俱全,绝不是野马,还……似乎有些眼熟,她还不及细想,猛然向一边转过头去。草丛中,隐隐伏着个人。

越季十分警觉,立即拔出‘无痕’,观察片刻,发现那人似乎真的不能动了,才小心地一步步靠近,先是剑鞘戳了戳他背,见他仍然不动,这才挑着他肩,慢慢翻了过来。

首先入眼的,是一副冰冷的面具。

是那个北极星?越季一下想起来,那匹黑马,就是当日在嘉福寺中见到的,祝斗南的坐骑。想来,北极星应该是出来办什么要务,祝斗南将马借了给他。

越季抽了抽鼻子,血腥气很浓,再看去,四周的草、他身上到处都是血迹,似乎受了不轻的伤。

救呢,还是不救呢?本来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可他是祝斗南的人,平日里虽然深居简出,没有像高瞻那帮人一样明目张胆地为虎作伥,可焉知暗地里不是同流合污?这么想着,越季由不得蹲下来,细细打量他,虽是躺得狼狈,依旧能看出颀长矫健的好身架。上天既然能给他这样一副身骨,有什么理由配上一张其丑无比的脸呢?她更相信,他的脸是毁于后天的外伤。想着想着,她不由朝他的面具伸出手,虽然隐约觉得不妥,就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一寸一寸地接近,已经触到了。

北极星似乎有所感觉,动弹了一下。越季吓得一缩手,看了看,他并没有醒。她不死心,再一次伸出手去,却猛地停住,她的眼睛,她的心,全都凝聚在一处。

大概是他刚才一动,从怀里滚落出一件小事物,亮光一闪一闪,在黑暗中分外惹眼。越季伸手拿起,手抑制不住的微微颤抖,那是一朵精致的银凿莲花。

相似的银莲,越季身上也有一枚,越家每个嫡系子孙,都有一枚。

攥紧银莲花,越季失声而叫:“六哥——”

第38章话前尘

北极星觉得像是被魇压住了,她的面容近在眼前,她的声音近在耳畔,可他醒不过来、他无能为力,唯发出梦呓般的声音:“不……”

越季将耳朵贴近过去:“什么?”

“不要……动……面具。”

“是是是。我不动我不动!再动手生疮。”

她永远忘不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揭开面具就如同撕开一条沉年的伤疤,她为自己刚才的卑劣行径深感惭愧。

越季四下张望,旁边就有一间茅舍。独自住在荒郊野岭,不是猎户,就该是樵夫。越季叫了半天们,没人应。

扶着的人身量高她太多,无知无觉的全副重量压下来,越来越沉。她本就不是什么拘泥之人,干脆推了柴扉进去。院中屋内都没有人,可屋子很干净,器具也整洁,不像是废弃的。大概是这一家人大半夜听到外面打斗得激烈,吓得逃出去避难了吧。

越季半扶半拖地把北极星弄到床上,大概查了下,外衣没有破损,也就是并无外伤,嘴角有血迹,应该是受了内伤。她回想着找到他的地方,到处都是血,绝不单只是一个人的,一定是对方也被他伤了。可附近并没有其他尸体。从那你死我活的打法来看,若是对方尚有逃命之力,为什么又留下他的活口……越季忙甩甩头,想什么呢?她希望六哥死个彻底?

最犯愁的是接下来该怎么办,他伤得不轻,自己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应该尽快送他回城。可她不甘心,她不想把亲人送回到虎穴龙潭。他为什么一直在祝斗南身边,一定是有苦衷。至于为什么不跟家人相认……她绕过‘对当年之事仍无法释怀’这个念头,坚信,也一定是有苦衷。

床上的北极星动了动。

越季赶紧凑过去,一张口,忙又把那个‘六哥’给吞了回去。就算他当真是越孚,如果不想认她,不如就先这么糊涂着。

“你觉着怎么样?要我送你回钟离王那里么?”

越季暗舒了口气,他动作随轻微,可她确认那是摇头。

“可是你的伤……”

“无碍……”他气息不继,顿了一下,“只要……过了……今日……”

“快别说话了,你赶紧歇着吧!”

“有我在呢……”想了想,她又轻声补上一句,伸出手。

北极星感到自己干冷的手一下子被包裹进了温软,只觉大为不妥,下一刻,却又陷入了昏沉,好像回到儿时,偌大的山林里只有他一个人,寂寞到捉起一只路过的小松鼠。小动物们似乎从来都不会惧怕他。热乎乎软嫩嫩的小肚皮蹭过手心手背。这种浑身毛扎扎、又警惕又狡黠的小东西,一旦向你坦露最柔软的地方,那种触感,一直酥到心里……

待到他重新睁开眼,手先一动,好像在寻找什么,直到觉出那种温软如旧,心才踏实了,立即又一凛,怎么可以!忙得抽手,却被紧紧攥住了。

越季笑得像在献宝:“我没偷懒哦,一直握着的。”

手上暖意渐消,脸上寒意渐起,是从面具上传来的。看她的神情,他相信,她的确没有动过面具。

肉香扑鼻,静下来听,还有突突突砂锅盖跳动的轻响。

“呀——”她吐吐舌尖一耸肩,“露馅了。”

一直握着他手没离开,那灶上的热火朝天难道是田螺姑娘所为?

越季从小喜欢睡觉的时候攥着东西,最小时是爷爷的手指,大一点了换做六哥的手。经常醒来的第一句就是:“松开过没有?”

六哥总是一脸严肃地摇头:“没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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